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花溪区位于黔中腹地,是贵阳市的一个县级区,距市中心17公里。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,地处东经106°27′—106°52′,北纬26°11′—26°34′,土地总面积957.6平方公里。耕地面积11849公顷。花溪区位条件优越,交通、通信、能源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。贵昆、湘黔铁路贯通区内,北有贵阳西站及货场,西有湖潮站和磊庄机场,东北部有贵阳机场;贵花高等级公路直通市区,312国道和101省道贯穿全境,实现了乡乡通油路。花溪区供电、供水、邮政、电信等设施完善。现有变电站6座,合计容量218500KVA;供水管网80公里,日供水量达到25000吨;行政村通电话率达到63%;行政村移动通信覆盖率达到85%。花溪区是生态区和贵阳市重要的水源保护区。花溪处于长江、珠江分水岭和南明河上游,有大小河流55条、总长390公里。松柏山水库、花溪水库两座中型水库,总库容达7140万立方米,是贵阳市的重要饮用水源。全区现有森林面积464778亩,森林覆盖率达到32.36%。